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氢气生产中有关安全设施的设置和运行管理

氢气生产中有关安全设施的设置和运行管理
1、在设有氢气设施,包括生产、纯化、压缩、充灌和贮存、使用的房间或有顶棚的场所,均应设置氢气泄漏报警装置,建造安装后应检查验收。氢气设施运行中,应定期检测氢气泄漏报警装置的灵敏性、可靠性,一般检测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。
2、在设有氢气设施的房间均应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设置泄压面积,并在工程验收时检查合格;在运行中不得将泄压面积改作它用或改变用途。
3、在设有氢气设施的房间或通风不良的场所,均应设有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,自然通风的换气次数不得少于3次;事故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不得少于12次,并与氢气泄漏报警装置连锁,即一旦氢气泄漏检测超标时应连锁启动机械排风机排风,机械排风机应为防爆型风机。
4、所有设有氢气设施的场所,均应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,采用各种等级的防爆电气装置,包括电气设备、附件和线缆。

氢气的排放
1、氢气制取、纯化、压缩和充装过程中的正常排放均应经设有阻火器的氢气放空管排放,不得随意设氢气放空管排放氢气。在氢气设施运行中,应定期检查阻火器的性能和可靠性。
2、由于氢气的可燃易爆性和氢气密度小的特点,氢气事故排放时应控制氢气流速,并不宜在低气压时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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