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一厂房内液化气钢瓶和氮气瓶发生起火
2018-4-3 13:32:55
昆明一仓库起火,着火厂房内存有液化气钢瓶和氮气瓶已转移!据消防部门通报,今日16时20分,作战指挥中心接到报警:官渡区昌宏路后所罗衙村141号厂房起火。据了解,现场为生产塑料饭盒的废弃厂房起火,起火建筑为单层钢架结构,主要燃烧物质为顶棚夹层内的泡沫(厂房内存有41个大的液化气钢瓶、15个氮气瓶)。目前,消防队员正在控制火势,现场气瓶已全部转移,暂未接到人员伤亡的报告。
氮气是一种无色、无味、无毒的不燃烧的储存于气瓶中的高压气体。
使用前先给氮气管道试压和试漏,严禁氮气管道泄漏,操作环境保持通风,当空气中氮气含量增加导致氧气含量低于19.5%时有可能引起窒息。
瓶装氮气为高压充装气体,使用时应经氮气减压器减压降压后方可使用,移动氮气钢瓶时应使用钢瓶手推车。
包装的氮气钢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,一般为5年必须检验,30年强制报废,凡到期的气瓶必须送往有部门进行安全检验,方能继续使用。
每瓶氮气在使用到尾气时,应保留瓶内余压在0.5MPa,最小不得低于0.25MPa余压,应将瓶阀关闭,以保证气体质量和使用安全。
瓶装氮气产品在运输储存、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,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,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,应做到勿近火、勿沾油腊、勿爆晒、勿重抛、勿撞击,严禁在气瓶身上进行引弧或电弧,严禁野蛮装卸。
液氮温度低至-196℃,跟皮肤接触能使皮肤严重冻伤。
热门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