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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气瓶使用及储存要求

    2019-6-12 9:43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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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气瓶使用
    1、气瓶使用前应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。
    2、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。
    3、气瓶不应靠近热源。可燃、助燃性气体气瓶,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10m。
    4、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。
    6、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、干燥,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、灰尘等。
    7、引接气管应无开裂,采用规范的卡箍,严禁使用铁丝夹固。
    8、开启或关闭瓶阀时,应用手或专用扳手,不准使用其他工具,以防损坏阀件。装有手轮的阀门不能使用扳手。如果阀门损坏,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。
    9、瓶内气体不可用尽,应留有剩余压力。以便充气时检查,还可以防止其他气体倒流入瓶内。
    10、未装减压器的氧气瓶,严禁使用。

    气瓶储存
    1、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、雨篷的场所或专用仓库。仓库应符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有关规定。
    2、气瓶存储室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,也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。
    3、存储场所应通风、干燥,防止雨(雪、淋、水浸、避免阳光直射。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,不得有地沟、暗道和底部通风孔,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。
    4、旋紧瓶帽,放置整齐,留有通道,妥善固定;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,头部朝向一方,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5层。
    5、存储可燃、爆炸性气体气瓶的库房内照明设备必须防爆,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,同时应设避雷装置。
    6、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,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,应分室贮存,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。
    7、盛装易于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,应规定储存期限。
    8、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。
     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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