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氟化硫危险性级别
六氟化硫在中国国家标准GB13690-62和《危险化学品名录》(2002版)中定为第2.2类不燃烧气体,危险特性5.20,危险货物编号22021。
六氟化硫危害表现
眼接触:接触其液体及冷的蒸气会引起组织冻伤。
吸入:暴露在氧气含量<19.5%的大气会导致头晕、昏迷、口水增多,反应迟钝,反胃,呕吐,失去意识和死亡,暴露在氧气含量<12%的大气会无任何先兆的失去知觉,并失去自我救护的能力。
皮肤接触:接触其液体及冷的蒸气会引起冻疮。
预防与急救:
为了防止吸入有害气体,工作人员必须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操作。当发现由异味或刺激作用时,务必尽快离开现场,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去。若操作人员暂不能离开现场,则应立即佩戴防毒呼吸器。因S2F6的气体密度约为空气的9倍,通风必须非常好。在操作场所得某些设备上,须专门装设有效的吸附器,以脱除排气中的有毒气体。更换处理吸附器时,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。
当进入浓度超过暴露极限的泄漏区时需配备自给式呼吸器。一旦吸入,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应给予输氧,如呼吸停止,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不论何种情况,在做完紧急处理后应立即到专业医院就医。
泄漏急救: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风处,并进行隔离,严格限制出入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正压呼吸器,穿一般作业工作服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合理通风,加速扩散。如有可能,即时使用。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,修复,检验后再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