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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2H4O_工业用环氧乙烷国家标准GBT 13098-2006

    2019-7-1 14:14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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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范围
   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环氧乙烷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以及包装、标志、运输、贮存及安全。
    本标准适用于乙烯直接氧化法制取的环氧乙烷。该产品主要用作合成助剂、医药、化纤、染料中间体等。
    分子式:C2H4O
    二、工业用环氧乙烷应符合表1所示的技术要求

    三、包装、标志、运输和贮存要求
    1、工业用环氧乙烷应采用不锈钢钢瓶包装或采用罐体材料的罐车灌装,钢瓶和罐车的充装量不得大于0.79KG/L。
    2、工业用环氧乙烷包装容器上应有牢固的标志,标明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名称和厂址、商标、生产日期或批号、质量等级等。产品包装容器上还应显著地标明GB190规定的“易燃液体”、“爆炸品”、及“有毒品”标志。
    3、灌装有工业用环氧乙烷的罐车应在氮气密封下运输,氮气的体积分数不低于99.9%,密封氮气中氧的体积分数不得大于0.5%,密封氮气地方来了他0.28-0.35MPa。
    4、环氧乙烷为易燃、易爆的有毒液体,沸点10.7℃,闪点-17.8℃,自燃点429℃,爆炸极限的体积分类为3-100%。温度高于40℃时环氧乙烷开始聚合。环氧乙烷与催化剂(如氯化铝、铁的氧化物、氧化铝、金属钾、酸、碱)接触时能分解或聚合,放出大量热量,严重时能导致爆炸。
    5、环氧乙烷为强麻醉剂,能引起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。短时间吸入低浓度环氧乙烷蒸气会刺激眼鼻,引起肺部充血,短时间接触高浓度环氧乙烷蒸气会引起头疼、恶心、呕吐和呼吸困难。液态环氧乙烷接触皮肤会引起皮肤冻伤。
     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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